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图书馆捐赠图书资料管理办法

捐赠,是指个人、团体、机构主动向图书馆赠送图书资料的一种方式,也是图书馆丰富馆藏资源的渠道之一。为做好捐赠图书资料的管理,充分发挥其作用,吸引更多关心学校图书馆发展的师生、校友、社会热心人士和机构捐赠图书资料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接受捐赠图书资料的范围和形式

(一)捐赠范围包括古籍、手稿、正式出版物、内部资料、宣传手册、美术作品、书法作品、电子出版物和其它符合馆藏需要的实物、资料。

(二)捐赠形式分为无偿捐赠和有偿捐赠。

二、捐赠图书资料的要求

(一)正式出版物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。

(二)古籍、手稿、美术作品、书法作品等须有一定学术参考价值、收藏价值。

三、捐赠管理

(一)接待捐赠。图书馆资源管理部具体负责接待捐赠事宜,接待捐赠来访者和接听捐赠者电话态度要热情,了解捐赠者意愿,收到邮包或来函应及时回复,并致诚挚谢意。

(二)接受捐赠。对赠送的图书资料进行验收,确认所赠图书资料是否为本馆应收藏。对应入藏文献办理接收手续,不属于入藏范围的进行妥善处理。根据捐赠人要求需签订捐赠协议的,图书馆应与捐赠人签订捐赠协议,协议应注明捐赠的目的、要求、数量、种类、金额等。

(三)颁发捐赠证书。接受捐赠要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,并根据需要举行捐赠仪式或向捐赠者颁发纪念品。

(四)登记管理。图书馆资源管理部负责对捐赠的图书资料进行登记,填写捐赠物品登记表,做好捐赠图书资料的保护与管理,并充分尊重捐赠者的意愿。

四、捐赠图书资料入库管理

(一)捐赠图书资料分四个级别:一级为珍贵图书资料、善本书、有较高水平和收藏价值的书画作品、珍贵实物资料等;二级为符合本馆馆藏要求、质量好、能长期利用的;三级为有短期利用价值或馆藏复本充足的;四级为没有使用价值的,原则上不予入库。

(二)加工整理。业务部门及时进行复审、分类、编目、加工,并根据不同的文献类型、来源、用途及时典藏。在加工过程中,给捐赠图书资料做专门标记,在书刊的显著位置盖上“赠书”图章。在数据编目中,需在相关字段添加“赠书”、“赠刊”字样,并注明捐赠者。

分编方法:根据捐赠资料的级别,一级典藏后进入特藏馆存放;二级、三级按新书编目、典藏、分配到相应借阅区或期刊阅览室;四级仅作妥善管理,不予编目。

(三)所赠图书资料经资源管理部登记编目后,按要求典藏分配到相应借阅区。

(四)对于一次性捐赠较多的,可根据捐赠人的要求,建立捐赠者专柜,设置标识牌,注明捐赠者姓名,将所赠图书资料分类后集中摆放。

五、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原有相关制度同时废止。